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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ober 23

    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单身最大的敌人不是自己,而是身边那些处心积虑不让你单身的人。我搬来北京以后,交往了三个很亲密的女友,分别是曾和我同游台湾的小曹,美女作家T小姐和carrie。小曹同学在去年就交了稳定男友,T小姐在一月之间闪电订婚,carrie前天还在与我惺惺相惜,第二天半夜就在天津呼啦啦的大海边含着热泪打电话跟我说,我恋爱了。对于这些女人反季节性发春的背叛,让我很愤怒,周末谁还陪我玩啊。

    我和光头小gaymsn上互相哭诉没有男人,听说他分手比我时间长,我得到了暗自的心理平衡,但转念一想,和gay比没男人,简直就像和一个胖男人比胸大一样没有前途。我的女友们开始比我妈还着急的给我介绍了一批有一批的男人。说到这里,我通观了一下我的博客,发现我每次都是失恋才上来报告。没错,就在前不久,我又恢复了单身,和我男人彻底分手了。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一直有种很迷信的想法,认为文盲和低智商都是可以通过精液传染的。所以我之前一直不肯和有以上症状的男人上床。有一次,我一个姐们,很肯定的告诉我,后者是真的,但是文盲不仅不会传染,还能给你带来最原始最下等最享受的情欲。抱着小马过河的态度,我就真的交往了一个半文盲。结果在一个早上7次高潮以后,我的阴道就自作主张的代替了我的大脑,开始和半文盲恋爱。

    每次回忆起和这个男人的交往片段,都是我头发湿漉漉的从浴室里面走出来,睡到2宽的大床上。我喜欢睡在和男人相反的方向,把湿头发放在床边,闭上眼睛。这时候男人就会像鬣狗一样在我身边转来转去,偶尔嗅一下,或者亲一下。我感觉自己很像“discovery”里面非洲草原上受伤的母鹿,奄奄一息,鬣狗就在身边等着你断了最后一口气,再冲上来撕裂你的尸体。这时候鬣狗的智商和注意力已经从上面那个头全部涌到下面那个头,你无论说什么他都听不懂或者听不进去,我曾经尝试唱过绍兴戏和沪剧,甚至18摸,事后我问起他,他居然什么都没听到。那种孤独感非常强烈,我立刻能感受到我的老师王小波在《万寿寺》里面提到薛嵩手提一根铁枪,走在湘西中午的土坡上,感受到那种上古的荒凉。猛烈地情欲到来之前,那种渗入骨髓的孤独感,很想嚎啕大哭的凄凉感,你妈妈得了老年痴呆症看着你叫大姐的绝望感,使得我从来不敢去正视的寂寞从一种暧昧的癫狂变成体内的刺痛,非要忘情的粗暴的,甚至需要把我绑起来吊在树上,好像才能配合这种心情。这和我之前喜爱或者迷恋的,类似《朗读者》里面那种相濡以沫,妖冶暧昧的性完全不同。每思至此,我都深深感激这个和我已经分手的半文盲男。我还是很爱他,就像我爱挤痘的那种半自虐的快感。

    每次分手的时候,结婚的念头就会无比强烈,原因是,我一直有个很阴暗的想法,就是在我结婚那天,我要把活着的,我还能找到的,不会很丢我脸的前男友全部叫来凑成一桌。然后看你们后悔也好,无奈也好,看你们在我的酒席上喝的酩酊大醉,连主题曲我都给你们找好了,只是在陈奕迅的《婚礼的祝福》和胡彦斌的《婚礼进行曲》中无法取舍。每次只有这样的想法才能让我在失恋的痛苦中重新站起来,越战越勇。因为我的这种精神胜利法,让我对自己年幼的判断完全是那种弱小的,类似樱桃小丸子的孩子。但是这次国庆回家,我妈和我说的一件事让我大吃一惊。

    我妈妈参加完她同事的小孩的婚礼,回来和我说,你还记得某某吗?就是我们家拆迁那一年,和我们家做邻居的?我记忆里仿佛有这么个孩子,但是面目已然模糊不清。我妈说,今天在婚礼现场,和同事聊到成年往事,说到她儿子是怎么样听话老实。当时应该是小学三年级的我,由于立定跳远老是不及格,敏感向上的我就利用课余时间,努力练习。邻家孩子是个体育健将,在旁边一直嘲笑,我赶走他以后,继续练习,然后回家吃饭。晚上八点,邻家孩子还没回家,父母很着急的跑来问我是不是下午见过他,我说了下午的事情。邻家孩子的父母,终于在我练习跳远的操场边找到了一个人站在原地哭泣的孩子。据他供认,下午的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不堪忍受嘲笑的我终于小宇宙爆发,在操场边划了一个圈子,让邻家孩子站在里面,并且威胁说,不得到我的同意不准走出圈子!邻家孩子已经被我的气势吓倒,但还是垂死挣扎的说,我就走出去怎么样。我恶狠狠的说,你试试看!结果就是,这个可怜的孩子一直站到晚上八点他父母来找他的时候也不敢踏出圈子半步。这件事情大大的震慑了我,难道我那么小就已经具备做女王的气势,那么我记忆里面那个只会拿起笔做武器,偷偷意淫的自己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还记得,小学的时候,我们班上有个特别调皮的男生,因为我是班长,不得不和他做同桌。他经常欺负我,我每天睡觉前,就给自己讲个故事,故事脱胎于各种民间神话,反正结果都是代表正义的我打倒了欺善怕恶鱼肉乡民的他。这才是我啊,讨好老师,拉拢同学,被恶势力欺压只敢在梦里还击,每次吃饭要到最后才舍得把吃红烧肉啊呜一口吃掉,好几次因为太激动手抖,把红烧肉掉在地上气得直哭的我啊。巧的是,在回京的火车上,我居然巧遇一个多年未见的小学同学,提到往事,他说至今不能忘怀的就是,有次放学的时候,我举着课桌满教室追打一个男生,那光辉的形象简直就是奥特曼再世,擎天柱上身。我满脸狰狞的喊出,我不相信!我的同学,立刻改口说,可能我记错了。我听完以后,很难过,看来我的淫威犹在。真实的我竟然这么manman得已经让我有点担心明天一早起床会不会长出胡子。

    October 07

    不要迷恋姐,姐是个传说

        今天要给大家讲的是本年度最曲折动人最跌宕起伏最荡气回肠的女性励志故事,因为是真人真事。所以只好艺术加工了以后用假名和大家分享了。

    小红16岁的时候就做了当地(为了不引起地域歧视以及人肉搜索,这个地名就隐藏了)一个黑社会小头目的情妇。当时可能港片流行,她和她大部分朋友都觉得这样很光荣,但同时她也不是独家情妇,但是因为她被这个小头目破的处,所以应该还是攒下了一小笔钱。在她全家都以为她光宗耀祖(我当时还插嘴问了一句,光宗耀祖的标准是?答:不劳而获。),我们敬爱的人民警察进行了严打。她就不得不流亡到了大城市上海,(大家看这觉悟,中隐隐于市!)。在美女和农民工一样多的上海,她去夜总会面试都被刷了下来。于是不得不走上了劳动致富的正路。说到这里我不由得对夜总会心生感激之情,如果她被录取了,现在撑死了也就一个花魁,我们的社会有多大的损失啊。

    她在多次面试后去了一个放屁能三天不散的杂志社应征到了一个前台以及财务以及后勤以及清洁工的工作。小红告诉我,如果当时这个工作也没要她,她就要去当保姆了。但是正是在这个杂志社,她开始了她辉煌的一生。看到这里,我很想对众多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说,英雄不怕出身低。CEO也不能怕扫厕所。不要嫌弃工资少加班多男/女朋友穷,只要你有了一双发现财富的眼睛,你就能变成或者傍上李嘉诚。言归正传,小红一开始不知道为什么有人写字也可以赚钱。毁人不倦的杨主编亲切的和小红交谈了一次后,发现她爱党爱国爱文学,多愁善感易受骗。于是在某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杨主编和小红在聊完明代主要的小说流派以及取得的巨大文学成就之后,牺牲了自己的身体和她上演了活色生香的《金瓶梅》。

    那夜之后,小红就变成了一个文学爱好者,虽然她认字认得不多。(她现在认识的比较多了,看看言情小说还行,但要看完一本朱光潜的《西方美学史》还是有点困难。每当遇见这种情况,小红都会极优雅的说,哎,我现在中文都不行了。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拍手叫好,各位观众,这就是说话的艺术!)字认得不多,当然没办法写小说,那怎么办呢?杨主编给小红指了一条明路:写诗。写到这里,我打心底里服气杨主编的智慧,我甚至暗暗下决心,只要他长得不比杨臣刚还差,我也和他上,让他也给我指条明路。我自认为认得的字不少,小时候还背过新华字典,我要写诗,出发点得高,起码要写荷马那种长篇史诗!

    写诗是个技术活。但是我总结了三条,第一条,叫做饱含古韵,说白了就是混杂几句古诗:诗例:锄禾日当午,便秘真痛苦;吃了盘中餐,就是拉不出。第二条,叫做颓废深沉,也就是语无伦次,狗屁不通,这个是现代屎诗的主要特点:诗例:在充满口红印的破碎地球,高跟鞋的陷落暴露整个世界的暧昧;试探茉莉苍白的手指,战栗;阿谀的矿泉水如荒凉的死神般甜蜜动人。写这个诗,最大的技术含量不在写的过程,而在于和其他诗人或者文人的交流过程中,例如以上那首老娘原创的诗,你要问我创作灵感什么的,我绝不能说,就是随手翻了几个词,然后打乱让我姨姥姥随便抓阄抓出来的组合。我要目光呆滞,嘴角浅笑的说,不知道,就是突然脑袋里出现缤纷的色彩和瑰丽的图画,我立刻拿起笔,这些词语就自己流了出来。就好像笔自己动了起来,我只能说这是艾吕雅和布勒东对我催眠了。当然这番话如果给我姨姥姥听见了,这个善良朴实的无神论老党员就会狠狠把我抽一顿,因为我描述的这个现象明显是鬼上身了。第三条,那就更方便了,梨花体的知名度远超我无名小辈,大家随便谷歌百度一下都比我说明的强。总结:作为一个诗人,最重要的不是写诗,而是交流。你要背下大量诗人的名字,当然不能是李白杜甫泰戈尔普希金这样的大众诗人,开口就要谈莱蒙托夫,说梦话也要呼唤巴列霍。谁要开口跟你说戴望舒汪国真,你就一丝冷笑,让他从此不好意思和你打招呼。

    小红同学在写诗还不这么普及的年代在小杂志上发表了一首风格类似我总结的第二首的作品。给当时的诗坛激起不小的波澜,原因当然不是因为诗本身,而是小红极为前卫的在诗歌旁边附了自己的照片。我可以很肯定的说,小红就是的“美女作家”的领头羊。小红在诗坛的崛起之后,就立刻离开杂志社,走入诗社。但是,出名不容易啊。在和众多诗人上床之后,小红也没红出诗人圈,甚至没赚到钱。这一切,让20岁的小红开始反思。一个诗人和人多如牛毛的集会中,她认识了某诗人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循环20次以上),是一个唱片公司的宣传皮特。皮特是个实在人,他不白睡小红(不愧是上海男人,不欠人家人情,是条汉子!)。他认为小红的钱应该用在刀刃上。于是拿了小红的钱,给她做宣传。小红咬了咬牙,拿出全部家当给了皮特。皮特给小红在各大网站上发了好几条新闻和照片,把她包装成文坛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于是,从那时候开始皮特带着小红去很多社交场合。小红在那里认识了更多有名的文人,商人和现在的老公。小红把各大网站的办公室都弄湿了,不对,弄熟了之后,她的宣传就如雨后春笋多了起来。同时她除了写诗,开始巡回各地做演讲赚钱。我看过她的部分演讲稿,里面有我很喜欢的一句:人,要懂得扬长避短。后面还打了一个括号,标注着此句要语重心长。小红是个多么认真以及坦诚的人啊。她在夜总会顶多是中人之姿,在文艺女青年里面绝对可以进top 10

    小红在出名之际仍然不忘文学创作,她仔细想过自己的优势劣势,于是找了一个画插画的和一个枪手,以几米的书为模本,创作了自己的心情图文集。在和几个出版商的酒桌上,她就把出书的事落听了。这时小红已经上升到不用上床就能办事的level,而这时她深刻的意识到当全国女人们都在以性开放为荣的时候,一定要走反潮流的那端,就是装羞涩和矜持。我和她聊到这,已经想趴下去舔她的脚来表达我心里的仰慕之情了。那时候,老娘还陷在写黄色小说的狂流中,她老人家已经高处不胜寒了。因为正确的意识形态,她成功的把她老公装入囊中。好吧,透露一下,她老公家族集团一年缴纳的税金是某省总税收的4%

    现在她身为人妻和人母,在相夫教子之余,还不懈的进行文学创作。她老公对她这种对精神上从不放松自己的精神感到深深地敬重。她对诗歌的造诣也让她老公自愧不如。小红也不忘自己出身的艰苦,低调的组织了一个基金,常常对陷在困境的文艺男青年伸出援助之手。这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

    我听完了这个故事,心里热血喷涌,站在我家阳台上做了一整套广播体操之后。我决定明天就去夜总会面试,大家保重,再见!